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最新税费优惠 多项涉房产交易或出租

  近日,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《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》(《协调发展指引》)和《支持共享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》(《共享发展指引》)。

  其中,支持消费提振信心税费优惠方面,对于买卖房产或者出租有多项减免:

  1、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

  2、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

  3、职工取得单位低价售房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

  4、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

  5、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

  6、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税

  7、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减征契税

  8、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改造安置住房减免契税

  9、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

  10、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减半征收契税

  11、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

  12、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

  13、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%征收个人所得税

  14、个人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

  15、个人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

  16、个人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

  17、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

  在促进城乡住房发展税费优惠方面,以下税费可免征:

  1.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有关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

  2.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取得安置住房免征契税

  3.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取得建设土地免征契税、印花税

  4.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、项目单位免征印花税

  5.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

  6.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购置安置房源免征契税、印花税

  7.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

  8.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

  9.改造安置住房免征相关印花税

  10.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免征土地增值税

  11.经营管理单位回购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免征契税

  12.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

  13.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相关印花税

  14.转让旧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免征土地增值税

  15.回购经济适用住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免征契税

  16.公租房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

  17.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按照公益性捐赠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

  18.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按照公益性捐赠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

  19.公租房免征房产税

  20.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

  21.公租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

  22.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相关印花税

  23.签订公租房租赁协议免征印花税

  24.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免征土地增值税

  25.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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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文章来源:广州日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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